現今兩岸婚姻越來越盛行,不管是自己大陸女性而迎娶大陸新娘,或透過相親方式迎娶大陸新娘,在大陸辦理好大陸結婚手續後,就要開始辦理大陸新娘來台手續,要申請大陸新入台團聚;可是,大陸新娘來台灣可以待多久?逾期居留會怎樣?
一般大陸新娘入台證的有效期是六個月,在六個月有效期內都可以憑大陸居民台灣通行證與入台證進入台灣,進入台灣後可以在台灣停留一個月;但目前大陸新娘入台時必須進行國境線面談,通過面談後,大陸新娘在台灣的停留時間會從一個月延長至六個月。
大陸新娘在台期間如有逾期停留情形者,下次再辦理入台將有一段管制期不予許可。(逾期6個月以內,其不予許可期間為1年;逾期6個月至1年,其不予許可期間為2年;逾期1年至3年,其不予許可期間為3年至5年;逾期3年以上,其不予許可期間為5年至10年大陸配偶,其在臺灣地區未育有已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者,不予許可期間減為2分之1;其在臺灣地區育有已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或離婚仍行使、負擔對於該子女之權利義務者,其不予許可期間,不予管制)。
不過,現在大陸新娘通過國境線面談後,就可以直接辦理依親居留,就不會有所謂的逾期停留問題;所以,提醒娶大陸新娘的台灣男性在大陸配偶入台前,先在大陸辦妥無刑事處分公證書,在大陸新娘入台後馬上辦理依親居留,就可以一直在台灣居留,滿三年再辦延期,就根本不會有逾期停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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