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姓男子說,四月一日到桂林市政府辦結婚登記,當晚婚宴女方只有親戚和家人出席,新娘父母沒參加。兩人在桂林相處一周,他一回台,人在大陸的新婚妻態度丕變,催他每月匯兩千人民幣生活費,後又以父母生病為由,要求匯六千人民幣。 他說,女方原本九月就可來台,他一直苦等,小琪不斷拖延,甚至說:「你幫我在桂林買房子,我才去台灣。」他向業者反映,業者說「女方不來,我們也無法逼她來。」後來業者說乾脆離婚,再到桂林相親。 其實,在桂林娶大陸新娘發生結婚後,要求買房子等糾紛一直不斷,所以很多人都擔心到桂林相親娶桂林新娘都要房子給對方嗎?畢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