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已在2014年三讀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往後勞退新制也將納入在台工作的大陸新娘,雇主必須強制提撥退休金。另外,自營業者也將納入自願提撥退休金保障範圍,可自行選擇是否投保。 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規定,除了本國籍勞工外,與本國人民結婚,且獲准在台居留工作的大陸新娘,皆適用勞退條例。即使離婚或配偶死亡,只要依法可在台工作者,即符合條件。 勞委會統計,目前在台工作有投保勞保的外配約1萬7千人、陸配(含港、澳)約1萬4千人。同時,包含攤商、SOHO族、計程車司機等,無固定雇主的自營業者,透過新通過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