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兩岸的特殊關係,相關文件都需要經由海協會進行文書驗證後才有正式效力;像要去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的許多文件也需要進行文書驗證,下面就一一說明在娶大陸新娘過程中所需的文書驗證與方式: 一、單身證明與無血緣聲明書: 台灣男方在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處開好單身證明、無血緣聲明書後,法院或民間公證人會將其中二份轉寄海基會,海基會留存一份後會再轉寄大陸當地公證人協會。 大陸有些地區會要求進行文書驗證證實單身證明與無血緣聲明書的真實性後才願意辦理結婚登記給予結婚證。所以,在這些地區要領取結婚證時,首先必需確認相關文件已送達當地公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