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姓大陸新娘受不了丈夫家暴,被迫離家逾期居留,日前想返鄉探視臥病的老母親,才知被夫家訴請離婚獲准;石女擔心回大陸離不了婚,經友人指點,離境前先向法院及戶政機關申辦離婚證明文件,順利結束這段有名無實的兩岸婚姻,再主動向向移民署自首,遣返回大陸。 移民署指出,國內目前有卅萬五千餘名大陸配偶,官方統計約有兩成左右以離婚收場,其中不乏和石女相同例子,她們一旦被查獲涉及刑案或逾期居留,將直接遣返出境,在沒有取得台灣離婚證明下,返回對岸將無法辦理離婚,而如再婚將吃上重婚罪,即使專程申請來台辦手續,往往遭移民署入境管制,最快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