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士透過娶大陸新娘來解決婚姻問題的人越來越多,在台灣的大陸新娘也已經是很大的族群,但台灣仍很多人對大陸新娘存有偏見,認為大陸新娘都是死愛錢的,都是心存不軌的。但事實上,那些只是少數,然後被一些立場偏剖的媒體刻意渲染而造成這些刻版印象。其實,台灣"壞"的女人也不少,只是台灣民眾很少注意。
月薪30萬 只給2千花…醫師怨娶到錢嫂
黃姓外科醫師與妻分居,妻子要求履行同居義務,審理時他表示,受不了妻子一切向錢看,每月卅萬薪水只給他兩千元零用,還怪他為何不選皮膚科賺錢較容易;台南地方法院判決妻子敗訴。
黃姓外科醫師原在台南市某醫院任職,六年前與上班族的妻子交往後結婚。黃說,未料辦完喜事的隔天,妻子就拿走他的提款卡,並規定每月薪水卅萬要繳庫由老婆管理,他只能留兩千元花用。
黃姓醫師向法官表示,他每天下班回家,妻子就會拿走他的皮夾,檢查還剩多少錢;如果有花費,就不斷追問錢花到那裡去,讓他飽受精神壓力。
「皮膚科賺一個月,外科要做一年,你為何不轉科?」黃抱怨妻子除掌握經濟大權,還時常批評他為何不選擇皮膚科,要從事工作量大、賺錢又少的外科;他想置產,妻子也要求登記二分之一產權。
黃的律師陳述,黃個性老實,一直不敢跟父母透露婚姻出現問題,直到三年前受不了,才向父母告知婚姻問題。黃的父母向親家反映,黃妻才把提款卡還給丈夫。
三年前黃跟妻子分房睡,夫妻的感情漸行漸遠,去年轉到其他醫院任職,並且搬回高雄老家;黃妻多次要求丈夫返家未果,透過律師向法院提起履行同居義務的訴訟。
黃透過律師指妻子要求同居的舉動「矯情」,因今年八月高雄氣爆,黃的老家距現場不到一百公尺,遠在國外的朋友都打電話關心,妻子卻不曾聞問,兩人分居三年多,現在才提出履行同居不合情理。
黃妻律師雖否認黃的說法,但未提出資料佐證。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民法規定夫妻有同居義務,但若有正當理由不在此限;黃與妻子分居前感情已不睦,且黃妻也沒提出為維繫婚姻做出努力的證據,全案駁回。
我們轉載這新聞並不是要如同一些立場偏剖的媒體去渲染台灣女人很壞,只是想告訴你一個"事實",就是任何地方都有好人壞人,就看你怎樣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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